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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可大


[][公元1092年-1179年]

陈可大(1092-1179年),字齐贤,仙游功建里(今鲤城镇城内街)人,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进士,官至朝散大夫,累赠中大夫。

陈可大为官多方,无不以清廉恤民遍施德政闻名。北宋徽宗宣和元年(公元1119年),他赴任广东潮州教授,即在当地大办学校,招收生员入学,为振兴教育事业不遗余力。

北宋宣和七年(公元1125年),陈可大转任福建漳州工曹兼右狱推勘,主管刑事。他秉公执法,明察是非,不纵不枉。当时有五名罪犯为求轻判,曾暗地托人行贿。他铁面坚拒,查明罪行后即依法判以重刑。后来,龙岩县有七名囚犯以“强盗”之名被判死罪,他闻其鸣冤叫屈,遂及时复查。当断其确属无辜后,毅然改判无罪释放。

宋钦宗靖康元年(公元1126年),陈可大调任长乐知县兼县尉。在任八年,他积极兴修水利,兴建多处陂塘灌溉农田;并致力兴办学校,发展当地教育事业。县民感其德政,特地建立“陈公齐贤碑”纪念他。

宋高宗绍兴四年(公元1134年),陈可大升任广东肇庆知府。当时肇庆端溪盛产石砚闻名,官吏们借进贡朝廷之名,肆意加收巴结权贵,民众不堪重负。陈可大一上任,就深入调查革除弊政,决定以旧旗库石裁制样式相同的石砚进贡朝廷,而废弃加收,民负大减。除了遍施德政恤民外,他还采取得力措施,想方设法除去当地多方祸害,让百姓安居乐业。据史载,陈可大调离肇庆任上时,一如当初到任时的轻车简从,两袖清风。当地民众无不感念其清廉恤民,在他离去后纷纷自发集资,竟为其建起生祠,以世代供奉膜拜。

宋孝宗淳熙六年(公元1179年),陈可大以八十八岁高寿安然辞世。

人物评价

陈可大返回家乡仙游,其性不变,屡屡带头兴办公益事业,热心造福桑梓。如慷慨捐巨资,主持建造仙溪桥(今仙游城关南门桥),大大改善当地交通条件。后又捐家资,发动同族、友人重建县学(今仙游县城内文庙);而余款则用来购买35亩田地作“学田”,每年将其所收租粮专供县学费用,义行善举,誉满乡里。

城内社区 城内社区居委会,位于鲤城街道中心地段,因解放前为县署所在地,处于城里而得名。东邻东门社区,西以公园路西侧的洪桥社区为界,南与南桥社区接壤,北倚万福、蜚山村。土地面积1.9平方公里。城内社区共有14个居(村)民小组:其中居民小组5个、农业组9个。社区总户数2122,总人口6010人,其中居民组3995人,农业组2015人。社区于2003年6月在我街道率先成立了…… 详细++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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